甘肃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予以选聘和解聘

iwuye.com 2010-09-25 09:09

物业之家讯:谁来为住宅区进行物业服务,决定权不在政府,也不在开发商,而在于业主大会。甘肃省政府9月份对《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可组成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满意与否,直接决定了物业公司的去留。

新修订的《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提出,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并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达到30%以上不足50%,但首个房屋单元出售并实际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据了解,甘肃省规定,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未按照规定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不得开展房屋销(预)售活动。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办理资料、设施设备、物业共用部位及其他应管事项的物业管理移交验收手续。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或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出或移交;逾期拒不退出或移交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在资质等级核准时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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