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物业服务内容需全面公开

中国企业报 2009-04-18 07:43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下发了《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房产住宅局深化重点领域办事公开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教育、医疗卫生、物业服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物业服务项目标准费用公开

《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公开(示)栏、揭示板、电子显示屏、公共场所的广告栏、告示牌、便民服务手册、服务卡片、宣传单、业主接待中心或服务窗口等方式主动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内容。

公开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法人代表、办公地址、管理项目等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服务承诺事项、办结时限及违诺责任;服务电话;小区管理规约;其他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公开的事项。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