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调整

iwuye.com 2010-06-07 04:36

物业之家讯:随着物业服务各项成本逐年提高,浙江金华一些物业企业入不敷出,影响正常运转。现行金华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执行5年,相关物业政策已发生较大变化,目前市物价局正在酝酿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调整。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物业服务。根据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物业、别墅等高标准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怎么调整?调整幅度以多少为宜?金华市物价局会同建设局通过调查测算和成本监审,拟订了新的收费方案,从今天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在6月16日前通过来电(82468923)、来信(金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电子邮件(jhfgw@126.com)献计献策。

“新增服务成本需要补偿,是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调整的重要原因。”据市物价局价管处负责人介绍,现行收费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5年来,随着城市住宅区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物业成本也在大幅提高。以占物业服务成本比例最大的人员费用为例,市区物业服务岗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上涨了40%以上,加上社保费用的调整,人员费用成本增幅达60%左右。

2005年市区在制订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时,为减轻业主负担,把住宅小区车辆停泊服务费、经营性用房出租等作为物业服务成本补偿的一部分。但此后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新的收费方案需要考虑与国家规定相衔接,规范后的服务成本补偿缺口只有通过收费标准的调整来弥补。

从定价方式上看,随着近年政策的调整也发生了变化。市区现行政策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的浮动幅度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但我省最新的政策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在核定的中准价格及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据此,浮动幅度的确定权需要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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