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业收费规定大调 新楼限2.8元/平米
物业之家讯:8月1日起,买楼时的物业管理费政府帮你限价,入住后想怎么调整就需要业主自己去跟物业公司协商了。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联合出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政,明确规定开发商卖楼时的物业费最高不超过2.8元/平方米,此后如果想要调整,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者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而对于一些早已确定了物业收费的小区,如果想要改变收费状况,就需要业主与开发商自行协商,政府只制定参考标准,不再强行插手。
收费标准有5级菜单对应
去年,广东省已经出台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应有政府指导价进行约束。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市的具体办法。业主买楼时,开发商往往已经指定了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对此,市物价局规定,这种前期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2.8元/平方米,并应在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且在售楼处就要明示。
与过往不同的是,这2.8元的最高限价下面一共设立了5个档次,每个档次的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的价位都有所不同。例如,最高一级收费的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中,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周一到周日要在管理处工作12小时,并且有24小时热线电话,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不少于4次社区活动。而二级只需要8小时在管理处接待,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社区活动。最低档的五级则不需要设置管理处,只需要管理人员每日巡查一次。
市物价局表示,业主买楼时可以对照这5级标准,判断开发商的物业费合不合理。开发商如果想突破2.8元/平方米的收费,必须向物价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
想调价必须“双过半”
“这个政府指导价只限于前期”,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表示,2.8元的政府指导价是针对8月1日起开售的楼盘或新建楼盘而言。在业主入住以后,物业公司如果想调整物业费,需要争取业主意见,得到建筑面积过半数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双过半”),才能调整。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则应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
“新政不溯及过往”,广州市物价局市场监管处副科长李俊杰表示,新政并不是要颠覆现有的收费状况,已经签订了合同的应当以合同为准。如果其他小区认为现有物业收费不合理需要调整怎么办?物价局表示,旧有小区应当通过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的方式制定物业费标准。物价部门制定的5级标准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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