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物业管理新规 小区物业不好企业自身难保

iwuye.com 2010-09-25 06:10

物业之家讯:小区物业保安不尽责,自行车被盗案件频发;物业收费不透明,乱收费、重复收费,引起居民不满……针对居民在物业管理中反映强烈的诸多问题,张家口市近日出台了《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简称《标准》),以求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标准》提出,行业主管部门今后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考核力度。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和年终考核三部分,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要进行限期整改,再不合格的企业要注销企业资质,退出物业服务市场。

据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槐介绍,该市的物业管理起步于1995年。目前全市共有154家经过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为281个小区、1700余万平方米住宅小区提供服务。该市城建热线12319开通一年多来,共接到各种投诉咨询5000余件,其中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就有1500余件。“这说明目前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平与居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张槐说。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派出调查组就物业管理问题进行调查,并出台了《标准》,对提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企业提出了“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管理秩序化,提高小区居民居住舒适度”的要求。

针对小区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安保、维修服务、环境卫生等问题,新出台的《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门岗值勤时,保安人员应佩戴统一标志,着装整齐,对陌生人应主动询问,实行24小时保安巡视服务;公用场地、路面、绿地每日清扫1次,及时清除主要道路上的积水、积雪,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乱悬挂、乱堆放等现象;住宅区内车辆应停放整齐,保证消防、救护车辆行驶通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物业服务水平等级相适应的原则,停车费、采暖费等收费标准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物业企业每半年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成立规范运作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市场化、规范化的重要条件。”

张槐说,今后该市还将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凡符合条件尚未依法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在今明两年加快组建业主委员会。通过组建业主委员会,从根本上解决责任主体缺位问题,提高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参与度,提高物业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