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六名老人当起村物业大管家

农民日报 2009-05-23 01:45

村里的道路整洁了,路灯亮了,自来水通了,可设施与卫生如何维护?去年12月,河北省灵寿县院同村效仿城市,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6名德高望重的老人走马上任,将院同村治理得井井有条。
修路、清垃圾、安路灯
近日,笔者在院同村看到,水泥大道整洁宽敞,许多村民正在街边的健身中心活动,悠闲惬意。“我们村原来脏得都没法下脚。”村民们说,院同村原来是出了名的脏、乱、差,道路坑洼不平,垃圾乱堆乱放,柴禾与粪肥几乎挤占了整条街道。
院同村党支部书记胡红火告诉笔者,去年村里就开始寻思着改变村里的现状。从2008年4月开始,院同村借鉴城市改造经验,开始大规模地整治环境卫生。村领导先是做通了8户村民的工作,将挤占街道的违建全部拆除,彻底清理了街道两侧的垃圾。断头路、卡脖路通车了,12条主街道全部变了模样,其中几条街道还进行了水泥硬化。街道两旁也栽上了树木,安上了路灯,在村外田间也栽了2万多棵速生杨,在村子周边构成长约12000米的林网。
村民自己选出“物管会”
村子干净了,但是如何保持却成了问题。
“能不能借鉴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咱们也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65岁的胡敬忠提出这个建议之后,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兴趣。“为了便于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在村里有威望,而且愿意为大家服务。”胡红火说,为了选出理想的“管家”,2008年年底,院同村召开了一次特殊的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们选举产生了由胡敬忠、刘平平等6名德高望重老人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在村“两委”领导下,义务管理村里的水、电、街道卫生、田间林网和街道照明、文化活动等。
在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委员会随后发布了《公告》:各成员义务为群众服务,村民每人每半年交纳垃圾处理费、路灯照明费4元,每季度公布一次各项花费,多退少补。为了改变村民们乱扔垃圾的坏习惯,全村设立了30个固定垃圾点,由委员会找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上岗之后,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每天都能看到6名委员的身影,哪棵树死了、哪盏路灯不亮了、哪个垃圾点该清理了,委员们都一清二楚。在6名“管家”的努力下,院同村井然有序。
物管会也管扭秧歌跳舞
有了物管会,不仅村里的环境卫生有了保障,文化活动也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胡敬忠说,村里原来逢年过节一直有舞狮传统,后来这项传统逐渐被打麻将、赌博等不良习惯所代替。为丰富村民们的文化生活,去年春节,委员们动员村里的文艺骨干,重新组建了舞狮队。舞狮队再次“出山”在全县引起了轰动,今年2月份,还代表灵寿县参加了省会千人大比武。
继舞狮队之后,村里还成立了秧歌队、青春舞队等娱乐团队。胡敬忠说,现在的院同村人不仅会传统舞蹈,跳起现代舞也不比城里人逊色。
“这6名老同志就像村里的‘大管家’,替村委会分担了大量琐碎工作,有了他们的帮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抓经济。”村支书胡红火说起物管会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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