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物业条例出台 业主物业齐叫好

物业之家 2011-03-30 10:06

物业之家Pm86.com讯:经过多方征集意见后修订的《乌鲁木齐物业管理条例》,近日已经审议通过,新条例更加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与分工,也就是说,居民与物业再有纠纷时,新条例将会提供具体的划分标准。

以前小区居民遇到水电暖损坏等问题会直接找到小区的物业公司要求维修时,物业企业常常因为缺乏专业维修人员,难以尽快解决,也成了居民投诉的主要问题。这次新修订的《乌鲁木齐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小区水电暖等设施由相关管理单位负责,这也让物业企业松了口气。

乌鲁木齐市某物业公司副总经理 夏吾凯提·阿不都:“我们的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水平上面都是有限的,现在由他们来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不管是用户也好、对我们也好。”

新疆嘉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衍惠:“这个责权分清以后,我相信业主对物业服务也会更加理解,基本上就形成大家来共建这个和谐的小区,应该是起到这样的目的。”

此外新《条例》还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和各项收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也让居民享受服务有了保障。

乌鲁木齐市诚盛花园居民 王大爷:“(新《条例》)在这个入户的服务上,都有新的要求,也有新的目标,所以在这个新的物业法公布以后,广大业主还是欢迎的。”

乌鲁木齐市诚盛花园居民 丁女士:“就是挺适用于现在的物业管理纠纷和管理问题。”

新修订后的《乌鲁木齐物业管理条例》对乌市各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条例实施后,有物业纠纷的小区以及自建房的物业管理将逐步规范。

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龙:“这个条例从法律从法规的角度规定了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和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同样规定了这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明确了各自的任务,这样可以更好的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把我们小区建设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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