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4家开发和物业企业擅自处置共用部位被查处

物业之家 2011-06-11 18:08

物业之家Pm86.com讯:记者从哈尔滨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该局自5月份开展对开发和物业管理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对擅自处置共用部位的哈美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据介绍,6月初,哈尔滨市执法局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哈美华房地产公司擅自将其开发的道外龙升自由港项目大堂部分改变用途,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哈中腾物业公司擅自改变了滨江凤凰城二期406栋电梯前平台用途;哈爱国物业公司和南岗房产经营公司还分别存在出租锅炉房、出售水箱房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开发和物业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据介绍,今后,市民如遇到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投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擅自处置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等行为,均可直接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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