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征意见

物业之家 2011-12-09 09:35

物业之家PM86.com讯:8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于明年2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百姓的意见。

即将举行立法听证的《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新提出了开发商出售车位、车库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全体业主,并公示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装修保证金;物业收费标准必须每年公布;交付前开发商须缴纳质量保修金等一系列规定。对此,广大市民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反馈。

同时,从即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征集听证议题,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2012年1月15日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jxrdfgw@163.com)等方式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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