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在玮委员:保障房如何物业管理是重中之重的问题

物业之家 2012-03-08 15:42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 今日下午16时15分,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主题记者会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保障房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人民政协报记者:请问田委员,许多房地产企业现在认为参与保障房的建设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只是在尽自己企业的一份社会责任,对这个观点您如何评价?另外,您参与建设了保障房,对其中的各个环节也十分清楚,您认为从您的角度来讲,当前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应该是什么?此外,建成之后的物业管理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人资环委副主任田在玮:我们作为保障性住房过去的建设者,现在看起来建设过程中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进一步的管理、维护和运行。根据国外的经验,在后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中的费用大约是建设时的两倍左右,这样大量的资金如何解决和筹措,后续资金用什么形式进行匹配,这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加紧研究的一个问题。因为在后期保障性住房的运行管理中,无论是水电、气热还是邮电储蓄等等各种配套,都需要企业进行运行,他们的费用从哪来,这个问题要得到落实,尤其是后期的物业管理。如果我们不是从机制、体制和资金上落实到位,这个问题就很难,如果这个问题不落实到位就会形成新的瓶颈。究竟是用市场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还是用政府的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应该尽快拿出一个好的办法。

前段时间我看各种媒体报道了上海陆家嘴等一些大型企业纷纷弃管普通的商品房社区,已经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反响。为什么弃管呢?因为咱们现在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是十年前确定的,一直没有进行调整,就拿保洁员的工资来说,已经翻了三番,再加上五险一金,再加上物料等等的涨价,所以物业企业无以为继,亏损就弃管,假如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就会产生一些连锁反应,建议尽快研究,这也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他们收费标准如何适时适度地进行调整。目前看起来,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应该立即组织进行研究,看看资金究竟应该怎么投入,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是什么,谁来做物业管理的主体,是要使保障性住房健康稳定发展重中之重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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