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一趴好几年 物业该如何处置

物业之家 2012-06-08 18:18

“僵尸车”挤占小区停车位

昨日,在汉口金色雅园小区金源苑地下车库内,业主罗先生指着一辆落满灰尘的丰田轿车,无奈地摇头:“一直在等车位,可这辆车却占了车位7年。”

该小区物业人员孙先生介绍,小区车位月租金150元,这辆车已在此停了7年,车主欠租金1万余元,但从未见有人前来交费。据打听,车主原先租住该小区,后因故离开,车也未开走,物业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此车便成了一辆无主车,物业不敢贸然处理。

在武汉大学珞珈山九区停了两年多

市民项某也在网上曝光称,一辆车在武昌水果湖北环路小区7栋楼下停了4年,车窗已被砸破,车牌及多数零部件被卸下,车辆只剩下空壳。项某说,小区停车位非常紧张,这辆无主车却成了不好清理的“巨型垃圾”。

在水果湖北环路小区内停了4年

记者在走访武汉大学珞珈山九区时,也发现3辆“僵尸车”。从车身外观来看,这些车辆已很久没人用过。

物业和警方可依法处置

水果湖北环路小区物业办公室彭主任说,小区内的“僵尸车”系原先的一名租户丢弃的,因车辆属于个人财产,物业不便参与处理;可老小区停车位本来就紧张,此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使用权;如果想挪动“僵尸车”,业主委员会需要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决后,才能将车移走,鉴于过程复杂,少有业主出面。

武昌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停放在公共道路上、阻碍了交通的车辆,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勘查后,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于停在小区内的“僵尸车”,居民可拨打110,警方如认定为盗抢车辆,可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是非盗抢车辆,可由物业处理;另外,如车辆停放明显存在安全隐患(如占用消防通道),可由业主委员会向公安机关提出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认为,“僵尸车”的存在,侵犯了小区业主权益,业主委员会有权对无主财产进行处置;业委会可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进行车辆登记,如清查车辆属无端长期存放,且不属于本小区业主,则形成了无因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可通知公安部门将车辆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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