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开创物业管理新局面

物业之家 2012-06-12 21:19

铜川开创物业管理新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结合当前物业管理的实际,认真研究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

搞好物业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个好的物业管理,可以给人们提供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好的物业管理可以增强社会信任感和投资者的信心,提升物业的价值,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者达到双赢;物业管理的推行,对于维护社区环境和秩序,维护社区稳定,方便群众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物业企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群众的消费观念还需要更新。从业主自身来讲,许多人只强调自身享有的权利,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从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来讲,有些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协调机制不健全,业主自治制度不够完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但目前我市大部分小区的水、电仍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这就造成水电公摊或加价等现象。由此经常和业主产生矛盾。有的业主只要求服务,不讲求奉献;有些人偷水偷电造成水电损耗加大;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在售房时有意夸大宣传效果,在签合同时,对房屋的性质、办房产证的时间、面积赔偿等方面或含糊不清,或有意隐瞒,和周围群众产生摩擦。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从八方面入手解决:一是逐步形成多个部门参与,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指导,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具体负责的新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二是立足长远,强化诚信经营制约措施,对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加以惩处,以此增大不诚信经营的成本。三是强化业主自治意识,完善业主委员会组织,发挥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新颁布的《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因此各街道办、社区对新建小区和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要主动工作,成立业主委员会,发挥社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五是建立维修基金续存的长效管理办法。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老住宅楼,没有建立维修金的,要尽快交存,规范管理。六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业主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要让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小区出现的每一件事都能明确由谁管,怎么管。七是建立政府直属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日常管理归县区房管部门。八是在以后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必须实行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单位向业主直接收费,对于旧楼也应进行改造,以减少中间环节带来的诸多矛盾。

总之,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区为己任,达到群众满意,行业良性发展,努力开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指导,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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