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起纷争 诉前调解息事端
物业之家
2012-06-12 21:22
由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温馨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代某某便以拖欠物业费来抗议,竟而引发了双方长达两年之久的物业管理纠纷。近日,都兰县人法院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便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今年2月,都兰县温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都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代某某、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四千余元。办案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被告如数支付了物业费用,原告当日遂撤回起诉,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近年来,都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审判工作的快速、高效作用。特别是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有调解愿望的案件,通过向当事人“庭前释法”等途径,鼓励和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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