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逾期未年审收费证自行作废

物业之家 2012-06-26 09:11

物业之家讯: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物价局核发的相关物业《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2011年度审验工作将于6月27日至7月13日进行,各物业收费单位可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逾期未年审的企业,价格(收费)证将自行作废。

本次年审内容有《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对上一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是否按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等。年审应提供的资料有《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正、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等。经审验不合格的单位将收回价格(收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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