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区路边车位禁止出租出售 物业违反规定将罚款
9月11日,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了《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草案)》(下简称为《物业办法》),对于小区内包括停车难在内的物业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要求。
办法规定,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建设的车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汽车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停车难等问题,特别是在老城区的一些小区,车库和停车位很紧张。记者9月12日从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刚刚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的《物业办法》规定,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建设的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
很多小区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居民一般都将车停在自家门口,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小区内可能常出现抢停车位的事情。停车问题也成为众多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对此,《物业办法》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可以附赠给业主;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业主享有优先权;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
出租满足业主需求后剩余车位、车库,应向业主公示
车位、车库满足业主需求后剩余出租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车位、车库租赁合同期限,每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车位、车库租赁合同复印件应当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存档,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使用人有权查询。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办法》将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讨论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省长签署后将对外公布。不出意外的话,两个省政府规章将很快与老百姓见面并发挥法律效应。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须经业主大会通过
本报综合 为了尽可能减少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产生,《物业办法》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保障事项、合同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应当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的除外)。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77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9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608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38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400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678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67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