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爱好者渐多 系列问题难倒小区物业
小到街道院落,大到城市广场,每天都能看到“广场舞”爱好者的身影。然而,有些人在小区内广场跳舞,由于音响大,时间长,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居民对此多有不满。跳舞的是业主,投诉的也是业主,这可难倒了小区的物业。
小区广场舞音响太吵
近日,家住关山春晓社区雅乐苑1栋的杨女士致电本报,称小区楼下的广场每晚老年人跳舞音响太大,吵得她一家无法正常休息。杨女士前段时间刚生完小孩,婆婆专程过来帮忙照顾,可每晚7点以后,一家老小就被楼下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吵得心烦意乱。
“在社区的空地跳舞或者锻炼,我本人并不反对,”杨女士告诉记者,“但是音响声音太大,结束时间太晚,实在让人无法忍受。”杨女士每天下班后,会在家里看会电视,但有时外面的音响太吵以至于连电视的声音都听不清,而且有时到了晚上9点半还在跳,超过了之前协商好的时间。
跳舞地点紧挨居民楼
昨日记者赶到该小区,发现广场面积并不大,中间设有喷泉设施,名为“喷泉广场”,离小区一单元只有5米距离,而杨女士正好住一单元。
喜欢跳舞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跳舞既有利于保持身体健康,又能跟大家沟通交流,增进友谊。“可能会吵到别人,不过我们一般到点就都走了。”但小区内多名年轻男士接受采访时说,难得周末在家休息,最烦被跳舞的音响吵闹。
据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在广场跳舞的30多人中,多是五六十岁已退休的小区业主,她们一般在晚上7点到9点之间活动,因为广场就在马路边,来回车辆太吵,加上老年人听力不好,所以音响声音会大些。
盼健身与休息能得兼
这边退休的老年人想跳舞健身,那边上班的年轻人嫌太吵想早点休息,两边都是业主,这可难倒了小区物业。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李女士表示,很理解业主们各自的难处,物业公司也曾多次沟通,希望居民相互理解,既保障老人的锻炼权,又不侵害其他居民的休息权,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
小区居民吴先生表示,对于广场舞应该实行“三规”法,即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音量,降低广场舞扰民程度。对此物业管理人员称,目前规定的时间在晚上9点结束,但之后还有少数想学习跳舞的业主继续练习,会持续到9点半,不过在中高考期间,是按照有关规定禁止跳舞的。
“我们只能在中间起沟通协商作用,大家都不容易,希望双方互相理解。”小区物业表示,今后会进一步加强沟通工作,尽量做到让双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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