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审议

物业之家 2012-12-03 18:20

物业之家讯:今天,《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条例》明确,业主有权查询房屋“养老钱”。

据了解,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业主根据购房合同一次性缴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也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钱”和“看病钱”。不过,很多人自从买完房子、交完维修基金,便无从知道这笔维修基金的去向。为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情况向业主公开,业主有权查询本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存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提出申请,将不低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百分之八十的款项转存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利息计入相关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

近几年来,业主自行搭建违章的行为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也不在少数,不过物管处理起来却很犯难。根据《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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