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强卖装修材料 获刑一年三个月

物业之家 2012-12-06 09:13

物业之家讯:东莞黄江镇一小区的业主,装修房屋买水泥、沙石料等,须到物管处指定的地方购买,否则会被停水停电。昨日,记者从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该小区物业经理潘某宇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潘某宇原本是黄江镇某小区物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潘某宇多次命令小区保安阻止业主从外面购买的装修材料运进小区,要求业主必须前往物管处购买水泥、沙石料等装修材料。

物管处还告知业主,小区内所有房屋墙体打孔、安装外墙玻璃窗、加装楼阁、防盗网等,均须由物业统一安排厂家及服务商进行。

法院查明,至少有6名业主遭遇强买强卖,总金额达37968元。据负责打孔的服务商交代,在该小区每打一个孔,就要交20元到物管处。

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潘某宇伙同他人以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