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6月起将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制度

物业之家 2013-02-05 10:45

物业之家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房管局获悉,今年6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制度。

若未有前期物业管理,开发商必须公开招标物业管理项目;而在已有前期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也多了选择,可选择继续或中止现有物业服务

东莞出台物业招标细则

市房管局房产市场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莞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低,且与市场化程度低有关。

多年来,物业服务未打破建管不分局面,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物业公司,包揽物业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属物业公司未参与市场竞争,轻而易举取得物业管理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物业无视、漠视业主的合法要求,难以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该负责人表示。

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已成为行业市场的尖锐问题。实施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制度,旨在建立物业服务市场有序竞争机制,更为打破建管不分局面。

此前,市房管局已透露将于今年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制度。

记者通过浏览市房管局公众信息发现,《东莞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关于业主、业主大会实施物业服务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莞市物业服务评标细则》等文件已对外公布,可下载查询。

业主可查物业企业信用

今年6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制度。如未有前期物业管理,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住宅物业必须公开进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否则合同无法备案,继而无法预售。

而已有前期物业管理的小区,可在合同到期或合同中止前三个月,通过业委会或业主大会选择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或重新选聘。

目前,市房管局已初步建立信用档案制度,对现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进行登记。如有业主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若经证实为企业诚信不良,将限制其参加投标。而项目招标方在制订招标细则时,也可将对企业信用要求纳入其中。

同时,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将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开发商、业主都可查询企业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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