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管理费物业告业主 法院判业主8折支付
物业之家
2013-02-26 15:17
合肥某小区业主钟女士拒绝交纳1376元物业费,理由是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混乱。业主魏先生、刘先生同样以此为理由拒绝交费。近日,合肥市中院分别判处钟女士等3人败诉,判处3人立即补交物业费。
不过,针对案件审理中暴露的物业公司管理问题,合肥市中院向合肥市物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函,对物业公司的经营服务提出了4点建议。
钟女士家住合肥市高新区某小区,自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钟女士欠小区物业公司1376元物业费。2012年5月22日,小区物业将钟女士告上高新区法院。
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钟某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同时,考虑到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物业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善的情况,该院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决钟某按照应交数额的80%支付物业费。
钟女士不服判决,向合肥市中院提出上诉。合肥市中院判决钟某败诉,维持一审判决。
记者了解到,在另2起案件中,业主刘先生、魏先生也提出抗辩,同样被法院驳回。
记者从合肥市高新区法院获悉,2012年,该院受理了188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七成案件以业主交纳物业费、调解结案。
据该院法官刘亚鹏介绍,根据物业合同,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当支付物业费用。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有瑕疵,可以以此理由向法院提出抗辩,要求少交物业费用。或者,业主可以另行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相应服务不到位造成的损害赔偿。
据合肥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沈严介绍,该院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时,确实存在各种瑕疵。为此,该院近日向合肥市物业协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收藏
下一篇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77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9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608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38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400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678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67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