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修订物管条例引发关注 何时不再使人恼

物业之家 2013-04-12 10:12

物业之家讯:小区的物业管理好不好,直接影响百姓幸福指数。连日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时隔11年再做“大修”,吸引各方关注,引发人们对近年来物业管理新问题、新矛盾的热议。

群租现象如何规范?业主自行管理小区值不值得推广?业主选聘了新物业,老物业不肯退出怎么办?带着读者关心的热点话题,记者采访了部分社区、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业主、专家。

群租扰民怎么办

杭州江锦社区的和谐嘉园小区是拥有4700余套住房的大楼盘,以拆迁安置房为主,也有商品房。去年8月交付以来,群租扰民成为小区住户的一大烦恼。

江锦社区党委书记周芝红说,确实有很多年轻人有群租的需求,但是群租存在各种乱象,引发不少纠纷,需要立法进行规范,明确群租概念、明确执法主体等。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江通也一直在研究群租问题。“物业条例无法调整租赁关系,定义群租、租赁管理的立法要跟上。”他说,住建部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目前省里市里都没有细则规定这个最低标准是多少。“不过地方物管条例也不一定无所作为,比如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厕所乱移位的情形能不能规定罚则,要做研究。”他解释说。

小区自治行不行

富阳华庭云顶小区是杭州为数不多实行物业酬金制的小区。小区物业费、停车费、所有经营性收入都归业委会管理,物业员工的工资由业委会支付,业委会再付给物业公司一定的酬金。酬金制其实就是业主自行管理小区的一种模式。小区实行酬金制4年来,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少了,物业费收缴率也从物业公司包干制时期的50%提高到90%左右。

“业主有自行管理小区的权利。”路江通说,以前老的物业条例里规定新建的楼盘和小区都要聘请物业公司,这次条例修订,明确在街道、社区监督指导下可由业主自行管理小区,但因自行管理还在探索中,规定得并不详细。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郑万青对业主自行管理小区不看好,认为不太可能普及。“物业管理是专业活动,还是要请物业公司来打理,业主与物业公司建立合同关系比较好。”

作为华庭云顶小区的业主、小区业委会的顾问,李民则为业主自行管理小区叫好。他认为,业主自行管理后,业委会来组织管理,都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来,用不着和业主签合同。业委会有事要决定提前一星期向全体业主公示,没有异议就是合法;特别重要的事就开业主大会投票,过半数通过就可以。

不过,李民也指出,要自行管理小区,对业委会成员的要求高,要懂物管知识、懂法律、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物业拒退怎么管

“在杭州的小区,新物业进驻、老物业不肯退出的案例时有发生,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困扰。明确物业不肯退出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是有必要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工作人员章艳说。

今后,因为业主欠交物业费等理由拒绝退出物业项目的;或者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时,不肯向业委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和相关财物的物业企业,可能就要被罚了。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此类情形,要由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