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不满电价拒交费 物业办公室强行停水遭到打砸

物业之家 2013-06-03 07:49

物业之家:5月31日,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在南宁市青秀路右江花园小区:先是一餐馆被物业停水停电,接着物业办公室被打砸。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得知,起因是该餐馆对物业收取的电价不满而没有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青秀路右江花园位于9号楼的物业办公室内,储物柜被砸烂,一台饮水机倒在地上,办公桌也被砸出一个窟窿。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说,打砸事件发生在当天上午9时左右,“还好没有人员受伤”。而紧邻物业办公室的一家餐馆,由于停水停电之故,无法正常营业。

餐馆负责人宋先生说,几个月前他接手该餐馆,按照南宁市目前实施的电价标准,餐馆用电理应属于“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应该只收取0.9元左右,但物业却按每千瓦时1.3元来收取。

物业提供的收费单显示,该餐馆的用电量较大。今年2月、3月、4月的用电量分别是3240千瓦时、7560千瓦时、13320千瓦时。若按照1.3元/千瓦时来收取,这3个月的电费少则4000多元,多则1.7万多元。宋先生说,为表示抗议,近几个月来,餐馆拒绝向物业交纳任何费用。

对此,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黄女士说,0.9元/千瓦时是一户一表的收费,是供电局按总电表的读数向物业公司收取的。而该小区10余间商铺包括该餐馆在内,使用的都是分表。总表与分表之间,由于涉及损耗、公摊等,所以物业摊派到每个商铺上便是1.3元/千瓦时。

据了解,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代收电费的方式,在南宁市不少小区的商铺等用户中比较常见,价格也不尽相同。南国早报记者从供电服务热线“95598”获悉,对于小区商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所定的电价,电力公司无法干预。价格举报热线“12358”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对于此类收费“没有具体的规定”,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采访中,右江花园物业人员表示,停水停电也是无奈之举,“截至5月20日,该餐馆已欠水电费2.8多万元,加上滞纳金等费用,共计欠费4.4万多元。此前已多次催缴,小区业委会也发过函,但均无效”。

据悉,青秀山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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