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费突涨三成 番禺物价局介入调查

物业之家 2013-08-06 11:15

“太吓人了,第二季度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还是1.7元,7月份开始没有任何征兆,突然就涨到2.2元一平方,涨得也太多了!”近日,番禺丽江花园的多名业主反映,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飞涨,如果过期不交,就面临缴纳滞纳金的状况。目前,番禺区物价局正在对该小区擅涨物管费进行调查。

现象:每季度得多掏350元

记者昨日在小区多栋楼房的大堂门口处贴出的公告看到,今年公摊基准值每月每平方米0.8198元,比2007年执行至今的公摊基准值每月每平方0.711元增加了0.1088元,丽字楼无电梯楼宇大堂管理服务费用分摊值为每月每平方0.5457元,比原来的0.186元增加了0.35元。具体到每栋楼宇,物业服务费加公摊费以无电梯的丽字楼费用上涨最多,从原有的1.72元上涨至到2.19元,上涨了近三成。而带电梯的德字楼、星海洲、左岸、康城居、华林居等楼宇,每平方的物管费上涨幅度在0.1元~0.2元。

“以无电梯楼宇常见的88平方米面积为例,以往一个季度600多元的物管费,就要每个季度多掏出350元。一年下来的物管费就是4000元,感觉吃不消”,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

回应:只因物管成本太高

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处回应称,“从2007年至今,市场物价不断上涨,人工成本大幅上升,实际上每年审计结果的公摊基准都高于实际收费平均值(每月每平方0.711元),只能通过公司加大其他经营创收,才使年度物业服务费、公摊费收支基本能持平,因此历年来公摊费收费标准没有调增。

此次调增的原因是,自今年5月1日起番禺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100元调升至每月1550元,涨幅超过40%,因此,基层员工均须按规定调升基本工资。因基本工资升幅过大,今年仅增加其他经营收入已无法维持物业服务费用总体收支平衡。

进展:番禺区物价局开展调查

“公告是上个月贴在大堂的,上面标示的执行时期竟然也是从7月1日开始”,业主陈先生提出质疑,上涨物业管理费为什么连个关于调整费用的征求意见稿都没有?

此外,物管仅仅公布了一个简单的无电梯楼宇大堂的管理服务费用分摊核算表,其他明细账目尚未列出,这种公示方式及公示内容未能得到业主的认可。

记者从番禺区物价局获悉,普通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业主方及管理方)签订的物业委托合同为准,无论提升或减少管理费,都至少需要双过半业主(即超过一半业主签名同意及建筑面积过半的业主同意)投票表决及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物业公司不可以擅自提升或降低管理费。目前,番禺区物价局正对丽江花园小区擅涨物管费一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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