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环保化物业管理将获政策倾斜

物业之家 2013-08-15 15:35

8月14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省政协委员李长绵在省两会提出的《关注民生提高居住质量实现全省城镇住宅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建议》的提案进行了答复。

省住建厅表示,《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08年正式颁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辽宁省物业服务行业出现了很多新情况,的确需要修订《条例》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目前,省住建厅正在收集全国各地物业管理的先进做法,为修订《条例》做前期准备。

对于老旧小区整治问题,今年全省还将完成500万平方米老旧(弃管)小区整治。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积极推广各市经验,重点防止小区整治后“二次弃管”现象发生。

对于提倡环保化物业管理的建议,省住建厅回应,环保化物业管理应是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也是摆在辽宁省各级政府面前的新社会课题。省住建厅将积极探索和开展调研,逐步将新科学、新技术、新方法引入物业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对于采用节能环保技术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推行实现环保化物业管理进程。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