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将开展专项检查 规范物业公共收益使用管理
物业之家
2013-09-16 12:32
9月11日,本报对小区广告收入的去向、物业公司在管理这部分收入时应当扮演什么角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报道,引发社会热议。9月12日,市物管办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各区物管部门、物业服务公司、小区业主和律师等召开座谈会,重点研究小区广告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市物管办副主任岳常刚表示,他们将组织开展为期1至2个月的专项检查,主要就市区所有小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产生的收益进行检查,督促小区物业将这笔钱做到专款专用。
“对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在建小区,要在小区内选出义务监督员,对小区广告投放进行监督。小区建成前和刚刚建成时,广告量往往比较大,这个时期是我们整治的重点。”岳常刚说。
13日下午,市物管办要求各区物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好行业监督作用,定期对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公共收益账目进行检查。物业服务公司要将小区广告等公共收益列入专户储存,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对于已经交付使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小区广告等公共收益的分配问题要由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洽谈决定,约定收入支配问题。
据悉,市物管办决定于近期出台《小区公共收入使用管理办法》,对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分配、管理等问题,进行细致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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