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由业主启动的老电梯更新开始施工

物业之家 2013-10-08 17:12

工人正在为培森大厦安装新电梯。

日前,罗湖区的培森大厦终于开始更换已运行16年的老电梯了。从2008年提出更新老电梯到现在,业主们用5年时间不懈推动,终获成功。近年来,老旧电梯伤人的事在深圳时有发生,很多老小区的业主们都头痛着电梯更新改造的事,培森大厦的成功是深圳首例。

选出负责任的业委会

问及老电梯得以更新的原因,业主们首先提到的是业委会。有了业委会,才有了维权的主体。

培森大厦业委会是业主们在2008年选出的。那时,大厦里3台使用了10多年的老电梯已是状况频频。冲顶、夹人、把人关在里面,事故不断。

“大厦是你们业主的财产,你们不负责谁负责。”业委会主任张伟杏至今记得一位政府部门负责人说的这句话。业委会提出的第一个任期目标,就是把电梯换成新的。

千方百计筹钱

推动电梯更新改造的过程,说白了就是筹钱的过程。

2009年,业主们“炒”了原物业公司,由业委会出面收回了被物业公司出租牟利的停车场、地下室等公共物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专修金中有一笔大项是应由开发商交的。业委会按工程总造价的2%一算,足有80万元。业主们授权业委会请律师追债,打了两年多官司,追了回来。

同时,业委会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电梯问题。今年2月,罗湖区政府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办法(暂行)》。业委会抓住时机又争取到了20多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需要特别说一下,我们业委会的每一步,都是依法维权、依规追责的。”张伟杏对记者说,包括更换什么品牌的新电梯、更新工程总共要花多少钱,都是经过业主大会通过的。

设立共管账户更有效

9月29日,记者在培森大厦看到,安装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23日,罗湖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了大厦的电梯更新方案。业委会委员方映笑告诉记者,第一台电梯更新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政府补助的资金就可到位,用于后续电梯更新。

现在,无论是从深圳市维修金中心还是从罗湖区政府申请到的更新电梯资金,都是通过新聘物业公司账户走账。如何保证专款专用,成了业主们要考虑的新问题。

长城一花园业委会顾问邓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设立一个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共管账户,是有效的管理方式。每一笔开支必须满足两个硬要求,一有业委会的公章,二有物业公司财务经理的私章。这样既可防止物业公司乱花,也可防止业委会乱花。

同时,有必要召开业主大会,对于资金用途做出刚性规定,对多少金额以下可授权业委会批准,达到多少金额必须开会表决等,也得做出明确规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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