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对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被罚
物业之家
2013-10-14 12:30
业主反映了情况后,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项目的质保期维修物业公司跟踪开发商落实不到位,遇有维修事项该公司与开发商和业主三者相互推萎,业主对该公司的服务和协调能力及为不满;再次是该公司遇小区管理的重大事项与业主的沟通不及时、不到位,方式方法不灵活,导致业主失信于该公司等情况。
根据上述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物业管理协会对南充市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对该公司的三级资质降为暂三资质,三年内不得参与物业项目竞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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