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物业管理条例或修订 物业管理纳入政府考核

物业之家 2013-12-11 12:25

把物业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修订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昨天的安徽省人大代表接待日上,针对目前我省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率低、行业内低价恶性竞争等方面的问题,人大代表凌宁提出七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现场回应,省人大将会同省住建厅针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并结合调研结果适时对我省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代表建议:将物业管理纳入政府考核

“我省物业维修资金已经达到100亿元,但真正支用得非常少。”昨天,省人大代表凌宁带着“关于安徽省物业服务发展问题”,走进“人大代表接待日”办公室,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接待。她对物业管理提出很多建议。“目前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还没有纳入政府考核,希望能把这项和老百姓有关的工作纳入基层的政府考核中去。”凌宁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管理权应该下放到社区,而社区的投诉率等指标都是可以进行考核的。“物业没有执法权,甚至连占道停车阻碍消防通道等问题都无法解决。”凌宁认为,推进政府行政执法进社区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凌宁认为,目前我省业委会的管理处于一种真空的状态,业委会是自发组织起来的,是否能代表业主的利益都很难界定,目前没有一个机构能对其进行监管,“希望将业委会工作纳入社区管理的范围。”

现场答复:先调研再针对问题立法

“虽然我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已经修订,但是听你说完我感觉还是存在很多新的问题,你提的七个方面的建议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听完凌宁反映的关于我省物业服务发展的问题后,胡连松当场办公,让工作人员记录下来,并答复凌宁称,会根据问题会同省住建厅展开调研,并适时地对我省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物业管理虽然搞了这么多年,但还是一个新事物,这次的修订还是先把问题弄清楚,搞好顶层设计,同时跟相关的行业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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