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有望落地

物业之家 2014-03-03 10:04

核心提示

化粪池常常堵塞,咋办?一遇下雨天,房顶就漏水,谁管?共用楼道、电梯等如果过了保修期,谁来出钱、谁来维修?这些看似很小的问题,却时常严重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据了解,焦作市于2011年出台了《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办法至今尚未落地。

为房屋缴“养老金”焦作市早有政策出台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多数地区已设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来解决已超过质保期的住宅共用部位出现的问题,如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天线、绿地、道路、沟渠、池、井等。

“和人要有养老保险一样,房子也需要一份‘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俗点说,就是为房屋缴‘养老金’。”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建商品住宅都有质保期,质保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将不再承担维修责任,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相应的问题,就需要用房屋“养老金”进行维修。

焦作市目前是否设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负责人称,该市于2011年12月19日出台了《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又于同年12月27日出台了《〈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办法》一直没有施行,今年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针对幸福街社区23号楼的情况,该负责人称,23号楼属于原房屋产权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针对公有住房出现的住宅共用部位的问题,居民可到原房屋产权单位查找是否在出售房屋时预留有住宅共用部位的专项维修资金。该负责人解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原产权单位在出售公有住房时,应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不低于售房款20%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如果这部分钱已经使用完毕,社区居民可在《办法》实施时,按照《办法》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针对类似幸福街社区23号楼的情况,记者看到《办法》中称,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按照目前房改成本价1400元计算,业主每平方米应缴存28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资金设业主专户,由指定银行统一管理,待房屋出售或转让时,业主可本息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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