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首例业委会负责人受贿案向物管索要福利
第一个“大动作”:当业委会主任、副主任
位于茭菱路的创意英国是一个有着4000多人的小区,小区道路“私改公”维权、成立业委会炒老物管鱿鱼、公开招新物管……这些都是发生在创意英国的新闻。
2007年底,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微循环改造方案”,想把创意英国内的部分道路改造成公共通道,这引起了业主们不满。业主代表自发向政府反映情况,请求修改方案,提出“改造蔡家城中村,打通红菱路”的建议,这一提议被政府采纳。最终,小区业主维权成功。当时的物管云南铭鼎(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鼎物业”)认为,小区应该有一个业主组织同政府部门对话,表达诉求。
“维权胜利”后,范某和赵某崭露头角。2008年5月底,经过公开投票选举,创意英国业主委员会成立了。范某和赵某的第一个“大动作”是当业委会主任、副主任,他们如愿以偿。
第二个“大动作”:赶走物管
记者了解到,业委会成立后的第二个“大动作”是接管了小区的各种管理事务,包括小区的公共收益和保安。换句话说,就是要赶走老物管。
业委会成立不久,就打算与物管公司签订正式的合同,随后业委会开始物色“新管家”。做法是,通过招标聘请新物管。而物管要进入创意英国,前提是必须向业委会交6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
经过招标,创意英国业委会选取了新物管——昆明春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彤物业”)来管理小区。2009年12月1日,春彤物业入驻小区时,向业委会交了60万元保证金。
第三个“大动作”:收好处费
2012年12月,部分小区业主指出,业委会前主要负责人受贿,因而邀约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此时,范某、赵某的第三个“大动作”——受贿暴露了。
五华区检察院公诉称:被告范某于2008年4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创意英国业委会主任;被告赵某于2008年4月至2012年3月担任创意英国业委会副主任。2009年10月,创意英国对外进行物业管理公司公开招标,两名被告向参与竞标的昆明某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提出要10万元好处费,就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该公司支付好处费后,获得为期一年的合同。在该公司续签合同时,两被告又索要好处费。该公司向两被告支付了6万元后,又续签了一年的合同。
近日,五华区检察院对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范某、赵某的罪名是受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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