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物业管理新政下月实施 物业盼调整收费基价

物业之家 2014-08-12 09:47

对于下月起实施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小区居民、物业管理者都充满了期待,一方希望物业收费更加规范合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一方则希望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更趋合理。

居民:《办法》深得民心

小区居民与物业之间,常因小区停车问题、进出小区强行办卡问题、装修问题等矛盾升级,不少居民抱怨本是花钱买服务,却买来一肚子气。

晚报热线曾多次接听居民呼声并将之见诸报端,如停车费过高,爱车不得不停放在小区外的路边,结果车身被划或车轱辘被扎;物业强行让车主办卡,不办卡不让车进,有的小区居民与物业对峙造成车辆堵门;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被铲,改建成停车位并收取费用……

“强制有车的住户办卡租车位,并把小区内现有的地上临时停车位加锁出租,小区住户非常不满意。停车费也都是物业说了算。现在看到出台的《办法》,知道停车服务费和规划的停车场地占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的停车场地占用费需依法经业主共同决定。”花倾城小区的李先生说,有了这个《办法》,业主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办法》中规定的不再收取装修押金,是不少居民比较关注的话题。“好像每个小区装修,物业都要收押金,少则1000元,多则2000元。有一点与原结构不符,押金可能就退不回来了。”新房正在装修的王女士说,《办法》规定物业可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不得收取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电梯使用费,这样可以防止物业乱收费。

职能部门暂未收到正式文件

记者联系了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称只从网上看到了9月1日即将实施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但还未收到正式的红头文件,暂不方便表态。他们表示,在收到文件后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尽快调整收费基价

《办法》即将实施,运行了十年的旧办法即将废止,对物业管理者来说,不少亮点成为他们日后管理的一个福音。目前,他们最期盼的,就是政府部门尽快把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纳入议事日程,尽快出台我市具有指导性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的要求方面,由原来的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调整为可建立与当地社会工资平均水平联动机制,这个是当前所有物业行业最期盼的。”秀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宏汉说,就拿人工费来说,10年前500元就能招到人,现在1500至2000元才能招到人,4倍于以前,可物业费还是几毛钱的标准,根本无法维持运营。

他说,在小区停车收费问题上,《办法》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的停车场地占用费需依法经业主共同决定。这就说明了在规划车位之外,可以适当增加车位,因为有些老旧小区以前没有这么多私家车,可私家车骤增出现停车难,有的物业就利用一些空地、宽的道路作为临时停车位,并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现在按这个规定,停车不是不能收费,但是要依法收费,和业主共同决定,商量一个合理的价格。《办法》又明确规定了,执行公务和为业主服务的临时车辆停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个可以有效杜绝个别物业什么车都收费的乱象,这样的规定比较人性化。

苏宏汉还认为,《办法》增加了公平原则,并明确提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与服务内容相适应,这是非常好的:“明确了装修程序和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这个会使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