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物业之家
2014-09-25 16:08
近年来,随着住宅商品化的不断发展成熟,物业服务也逐步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话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政策宣传不到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明晰,收费不透明,甚至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收费“质价不符”等现象,造成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纠纷不断。为了缓解这一矛盾,盟住建局将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情况列入全盟房地产业专项检查内容和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内容,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物业服务电话等内容进行长期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业主和社会的监督。阿左旗住建、房管部门制定了统一标准的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确保将应公示的内容如实公示到位,切实维护业主的知情权。
家住鼎盛秀府的李晓琴告诉记者:“虽然以前也都按时缴纳物业费,但对物业企业到底该提供哪些服务并不清楚。自小区设置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后,业主们能更清楚地了解小区物业的服务项目,有利于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
据盟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盟旗发改、住建等部门将对物业费收支与服务标准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拒不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或公开内容不规范的企业要即查即纠;对于屡次不改者,将在年底考评上不予通过,从而进一步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全盟物业服务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进而构建物业服务市场主体互信模式。
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既可杜绝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私自减少服务内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也有利于明晰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建立一个质价相符、合理透明、健康规范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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