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小区停车费标准有法规 物业自行加价将依规查处

楚天都市报 2015-03-10 22:39

昨日上午,湖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副局长严荣光带队,会同该局市场价格监管处及12358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做客本报3·15维权热线。现场20多位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其中,小区停车费、孩子学费等问题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

小区停车费过高难承受

昨日家住汉口大智嘉园的张女士来电称,该小区车位租售价格太贵,售价22万元/个,租格680元/月。停车费1月份也涨到4元/小时,且上不封顶。让她觉得十分不能理解。

省物价局价监分局副局长严荣光表示,武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临时停放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及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135号)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白天:半小时以上2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4元;晚上(19:00-7:00)半小时以上3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6元;公共配套(共用)车库、车位小车服务费:室内80元/月、辆,室外60元/月、辆。上浮不超过20%。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策规定的经营者,物价部门将依规查处。车位出售价格属市场调节价。

严荣光副局长昨日表示,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了具备放开条件的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费的情况,我省也正在制定有条件放开部分物业服务和加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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