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 涵盖四大类20多项

www.cnr.cn 2017-07-15 20:08

7月13日,湖北省住建厅决定,从今年7月到12月份,在全省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整治内容有四大类20多项,件件都和老百姓相关。

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1、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重点检查是否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公平合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公示;

2、严格物业承接查验手续。重点检查是否完整接收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配套公共设施用房等,是否督促承接查验问题整改等;

3、向业主公示信息。重点检查是否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方案、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投诉电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支账目等相关信息;

4、维护业主公共利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占用、违规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是否存在挪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行为;

5、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共用设备设施维护制度;是否履行对消防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义务,并配合、监督维保单位

6、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重点检查是否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

7、规范物业服务退出行为。重点检查、处理擅自撤离和拒不退出行为;

8、落实应急和安全处置机制。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是否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规范物业开发建设行为

1、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施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配建物业用房、车位等

2、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重点检查保修期内是否频繁发生同一质量问题或出现多种质量问题;

3、规范房屋销售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承诺不兑现或者违法违规承诺行为;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外,增加不合理不公平的霸王性条款;

4、按规定划分物业区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的物业区域随意分割,或未按规定将两个或以上物业区域合并行为;

5、合理使用配套设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地下室、车位车库、架空层等原有规划功能行为;

6、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重点检查保修期内工程质量是否存在维修不及时、不予重视随意应付、同一问题反复维修甚至不予维修等情形;

7、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行为;

8、履行承接查验义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配合承接查验、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用房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行为。

规范专业经营及维保行为

1、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专营设施设备的是否按期维护、及时维修;是否存在以欠费为由的终止服务行为;新建物业相关设施是否按规定接收;是否存在物业服务企业无偿代收费行为;

2、特种设施设备的专业维保单位。重点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依照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是否落实计划性维修;是否经常存在电梯困人事件或电梯故障频发等问题;常用维修配件、备件是否充足,是否存在维修不及时影响业主日常生活等情况。

规范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行为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对物业区域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时,是否严格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物业用房、车位配比、共用设施的机动车位、架空层及地下室等;

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备案和承接查验情况;物业服务质量和信息公示情况;物业企业收取物业服务和停车费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情况;业委会成立及规范运行情况;"三方联动"及综合执法进小区落实情况;

4、城市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对物业区域内违章搭建、侵占公共绿地和道路、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噪声油烟扰民、种菜养鸡等行为的查处情况。

另外,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还要重点检查装饰装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要达到什么效果?

全省各地将成立专项整治验收小组,对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对管理服务规范、业主满意度高、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不积极开展活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评优资格,限制参与招投标。

同时,全省各地将把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物业服务市场"黑名单"制度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