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调价须“双过半”
南方日报
2015-09-22 08:56
物业费定价放开之后,调价要遵循哪些原则?对这一问题,本次改革也有明确的规定。
《意见》规定,调价程序第一步是制定调价方案,委托第三方对小区近三年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形式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表决之后,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经“双过半”(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调整;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监督下,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经过双过2/3后调整。
在投票权方面,一套房产按一个人计算,在一个小区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也按一人计算。此外,产权车位不列入表决权。
发改局表示,各级发改、住建部门要密切关注试点过程中的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处置和上报试点过程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对违反要求和程序调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调价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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