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物业弃管 小区被垃圾“霸占”

东亚经贸新闻 2009-11-13 08:58


物业之家讯(PM86.COM):“军转小区业主有极少户数对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不认可……经物业公司研究决定:定于2009年11月1日停止一切物业服务,正式弃管。”这是10月22日长春市金桥物业有限公司贴出的一则告示。物业公司认为物业费的提高已经审批,居民们认为物业服务质量未提高,却提高费用,属不合理行为。目前,物业公司与业主僵持不下,由于物业停止一切服务,小区内的垃圾已大量堆积。

垃圾山“霸占”小区通道物业贴告示正式弃管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军转小区,一进小区门,便看见居民楼间的通道上有垃圾,而在3号楼旁靠墙处,堆着四五米长的一大堆垃圾,有的垃圾袋破漏,里面装的各种生活垃圾散落得到处都是。沿着通道再向前走,沿途中零散垃圾不断。走到距离第一堆垃圾40多米远处,出现了第二堆垃圾,但这一堆的垃圾量是第一堆的一倍。

在居民楼门上,记者看到一则告示:军转小区业主有极少户数对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不认可,到处告状,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工作,经物业公司研究决定:定于2009年11月1日停止一切物业服务,正式弃管。上面盖有长春市金桥物业有限公司印章,时间为2009年10月22日。

物业和居民未达成一致居民:可能会换物业

记者从几位居民那里了解到,物业及上属开发公司想提高物业费,由原来的0.35元涨到0.55元,部分居民认为,物业服务水平并没提高,但费用却提高,是不合理的,所以部分居民不同意物业费涨价,并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最后因物业与业主未达成一致,物业公司于11月1日,正式弃管小区,至昨日,已弃管12天。

昨日,一位自称是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赵先生表示,目前物业已撤走保安,小区内卫生也很乱,他打算找其他几位业主委员会成员研究,可能会换物业。

随后,记者来到物业上属的开发公司,王经理表示,去年他们收取了居民卫生、二次供水、维修等费用,平均算下来,一平方米约为0.2元,连0.35元都达不到,这样的费用标准根本维持不了物业正常运转,“以前收的费用根本就不够日常物业方面开支,开发商还在赔钱,只能提高收费标准,而且提高的标准并不离谱。”

物业:多收的钱可退回居民不满意我们可撤出

王经理说,从去年就开始申请提高物业费标准,今年5月份相关部门审批下来,“有一小部分居民不同意,还四处告状,我们觉得既然居民不满意我们的服务,我们撤出,他们可以重选自己满意的物业。”王经理表示,业主认为多收的物业费,他们可以适当退回,“今年1-4月份的费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差额返还,11月和12月两个月没有服务,可全部退还。”另外,王经理表示,打算在今日召开业主代表会议。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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