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涨物业费 信恒花园多次被物业“弃管”

物业之家 2012-03-21 08:47

不同意涨价?停水!弃管!物业公司有太多的方式可以制约小区业主。

小区业主如何维权?物价和房产等物业管理部门认为,业主委员会是解决物业问题,维护业主利益的重要保障。信恒花园业主委员会成功阻击了物业公司随意涨价,虽然这个维权协商过程漫长而艰辛,但他们为更多的小区树立了一个业主维权的样板。

涨不涨物业费协商半年

2011年8月,南岗区信恒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提出将物业费由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8元,上涨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5元,遭到多数业主反对。

信恒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宋主任介绍,从今年1月份开始,因物业费标准达不成意见,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始与小区所在物业“哈尔滨信恒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恒花园物业管理处”谈判。

业主委员会提出了物业公司公布物业费支出、利用公共空间创收收益等账目要求,遭到物业公司反对;物业公司随后将物业费标准定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5元,业主委员会当即表示反对。

小区物业经理告诉记者,人力成本、材料成本不断上涨,原有物业费已维持13年,需要上调。

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过9天业主调查,超过半数居民反对涨价,宋主任说:“合理上涨可以,但幅度过大业主不接受,物业服务合同肯定不能签,要维护业主利益。”

按照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2011年9月到期,就重新签订合同等问题,双方始终未达成统一意见。

19日双方进行了又一轮协商,仍未达成最后协议。进入2012年,小区物业费一直未收取,双方矛盾开始爆发。

罢免物业PK物业弃管

按照宋主任提供的小区物业通知,物业公司从1月4日开始,以经费不足为由,称“无力承担二次加压电费”,先后张贴三次停水通知,并实施了三次停水。

记者看到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宣布“停止物业服务”。小区居民说,物业公司停止服务后,小区垃圾遍地、居民家停水,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按照有关业主委员会权限的相关规定,可以在征求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罢免物业公司,重新选择物业公司。但信恒花园小区物业虽然宣布弃管,却没有撤离该小区。宋主任介绍,罢免物业需要一系列程序,为了解决居民停水等问题,只能与物业公司再次协商。

据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确实发生过停水问题,在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等相关部门介入的情况下,双方达成协议,由街道办事处收取每户居民300元物业费,作为物业公司维持二次加压电费等支出,小区恢复物业服务。

“物业弃管,随时就能执行,而罢免物业却需要很多手续和时间,业主要付出被弃管代价,牺牲正常生活秩序。”宋主任无奈地说。

公共权益PK企业利益

业主雇用物业公司服务,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这本应是一对和谐的共处关系,但在利益面前,和谐的关系往往被打破。

业主委员会属于民间组织,包括主任在内的九名成员,基本上属于“义务劳动”。在代表全体业主监督物业公司服务同时,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即使维护全体业主利益,得到的也只是同广大业主一样的权益。以物业费上涨为例,宋先生家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房子,涨价前后约差400元。物业公司力争的确是400余户居民物业费的收益,涨价后物业公司的收益在16万元左右。少交400元和多收16万元,这场博弈的出发点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而面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除了协商,并没有太多的手段可以使用,每次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都非常困难,业主的时间很难统一。

宋主任家防盗门被喷涂上醒目的黑色,“我还被不明身份的人围攻过,都报案了,这门是谁涂的我也不计较了,干上这个活得有心理准备。”

庆幸的是,信恒花园业主委员会成功阻击了物业公司随意涨价,虽然这个维权协商过程漫长而艰辛,但他们为更多的小区树立了一个业主维权的样板。

九成小区无业主委员会

针对很多物业公司擅自上涨物业费的行为,市物价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认为,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重要原因,业主没有意识到业主委员会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作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计显示,我市目前登记备案的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不足10%,相比2000余个住宅小区(无小区住宅楼),600多家物业企业来说,业主委员会数量明显不足。而我市相关部门也一直在推动业主委员会的建立,目前看这个过程还很漫长。

该局一位负责人认为,政府一直在鼓励小区业主支持业主委员会自治,希望其权力被真正运用起来。

宋主任认为,目前,业主委员会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很多物业公司还不习惯被业主委员会监督。当更多的业主权益意识觉醒,其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履行自己的义务后,才能在整座城市形成良好的氛围,让业主维权过程不再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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