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老管家”辞职 深圳幸福家园物业管理现“真空”
物业之家
2012-10-22 14:25
深圳幸福家园(资料图)
莲花街道办负责人表示,他们在收到卓众幸福家园管理处发表的公告后,立即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协调处理,保证物管公司在退出小区前日常物管工作有序进行。对于老物管退出后,新的物管公司是否能顺利入驻的问题,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正在康欣社区工作站的牵头下准备恢复组建业务会,一切的筹备工作仍在商讨中。“为了幸福家园小区内的卫生环境、绿化环境以及小区的诸多秩序能有序进行,街道办将加紧与小区业主协调沟通,尽早按照正常的手续成立业委会。”对于幸福家园小区这种特殊情况,有什么方式能保障小区物管不出现“真空”现象?记者咨询了原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家健。他向记者全面解读了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重要性
以及如果小区物业出现“真空”现象后的一些补救措施。
“小区最好成自己的业委会,它可以协调业主和开发商或者物业之间的关系,比如小区的卫生环境、绿化环境、安全环境,都可以通过业委会来和开发商沟通。”邹家健一开始就向记者表明了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他表示,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可以定期组织业主代表开会,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情况汇总反映给相关部门尽快拿出方案解决问题,这对小区的管理、完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此外,邹家健还表示,对构建和谐、文明、团结的幸福小区,业委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最直接地反映问题,为小区更好的发展出谋划策,以主人翁的姿态构建直接的和谐文明小区。
居住小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创建居住小区和谐氛围是倡导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而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和谐相处,又是奠定小区和谐秩序的本质基础。那么,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和谐相处呢,邹家健也解读了自己的观点。
邹家健表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实属正常,关键是要求大同存小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他们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共同搞好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如果居民小区经常性地更换物业公司,对小区而言,是弊大于利的。
对于幸福家园小区出现的实际情况,邹家健认为,由于筹备业委会的时间较长,为了避免出现“老管家”退出,“新管家”没法及时到岗造成的“真空”现象,小区业主可以自主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选举推荐小区总负责人并组成临时小组,自己对小区的清洁、安全等问题进行管理,在此期间,小区居民应积极配合街道办做好业委会的筹备工作,让小区尽早恢复和谐有序的状态。(深圳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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