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今年计划创36个市级幸福家园小区

徐州日报 2016-04-03 14:05

3月29日,记者从2016年全市物业管理暨幸福家园创建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计划创建市级幸福家园小区36个、完成物业服务站建设39个,加快建设幸福宜居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全市计划创建

36个市级幸福家园小区

据了解,各县(市)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居民小区都被纳入到今年创建市级幸福家园小区的范围。

创建方式按照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在物业管理小区中开展争创幸福家园示范小区活动;二是在非物业管理小区中开展争创文明小区活动。采取分类创建、上下联动的方式,分别在高档小区、商品房小区、老旧小区、保障房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涉农小区等6类小区中分别选择一定数量的小区参与创建工作。此次徐州市特别强调,鼓励保障房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涉农小区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参加市、区级幸福家园创建。

按照方案,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创建区级幸福家园示范小区和文明小区不低于7个(其中文明小区不低于3个),铜山区、贾汪区、丰县、沛县、邳州市、新沂市、睢宁县、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成县(市)、区级幸福家园示范小区和文明小区不低于5个(其中文明小区不低于2个)。在评选出县(市)区级幸福家园示范小区和文明小区的基础上,各地年终再择优推荐若干小区参与市级幸福家园小区的评比,由市政府统一命名为“徐州市幸福家园小区”。

幸福小区创建和申报标准

据了解,徐州市幸福家园示范小区创建和申报标准共5大类、22项,徐州市文明小区创建和申报标准共5大类、21项。其中,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成为创建和申报的5大评定标准。在各小项中,提及小区秩序良好、物业服务质量较高、卫生整洁、环保达标、绿化养护及时到位等要素。

按照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后上房的小区和往年已被评为市级幸福家园小区的,不得参与申报。同时,获得2014年度市级幸福家园小区的要接受市组织的复查,获得2012年市级幸福家园小区的要接受第二轮复查。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撤销,并依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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