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撑不下去了?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2012-06-01 09:20

贵山城市花园物管费欲从1.3元涨到1.8元,业主反对,物业公司称不涨价就退出

金黔在线讯昨日,家住贵山城市花园的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11反映,称小区物管费一下从每平米1.3元要上涨到1.8元,部分业主觉得涨幅太大,都不同意。物管公司则表示,由于近两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不同意上调的话只有退出小区。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业主表示:物管应公示出全部开支

5月30日下午,张先生回家时突然看到小区公示栏上贴有一张告示,内容是关于物业收费标准征求业主意见情况通报,文内提到由于大部分业主不同意物管费上调,物业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况,为此决定在今年9月1日退出该小区。在退出之前,物业公司呼吁小区业主自发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决议小区各项事务。

张先生说,物管费关系到小区上千户业主的切身利益,怎么能物管公司说涨就涨?涨价的依据是什么?涨价的幅度如何确定?另外,如果物管费上调了,服务质量是否能得到相应的提高?还有,小区住户从未拖欠物管费,物业公司不能因为没有达到上调的目的说走就走,最起码要有点社会责任感。

张先生的想法也得到了一部分业主的认同。王阿姨说,物管公司想要提高物管费标准,首先应该让业主对定价与服务有个评估,并详细公示收入与支出的差价,以让业主能一目了然地知晓管理费的开支去向,这样才能令业主心服口服。若是打着物价上涨的幌子随意提价,会造成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不断产生矛盾。

“目前小区又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旦物业公司走了,又有谁能扛下这个重担;另外,小区的水泵、变压器、电梯都已经年久老化,只有物业公司才最了解,没有他们更不行。这次,不是业主不同意上调物管费,只是上调幅度太大了,假如能保持在1.5至1.6元之间,大家都愿意出。”一业主说。

物业回应:物价上涨公司亏损难以维持

对于涨价的缘由,贵阳海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王经理将矛头直指物价上涨,并出示了一份公司经营核算表,上面信息显示:各项运营支出已经超过收入,以致无法继续维持管理。

王经理说,近两年物价指数不断上涨,贵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直在上调,但是他们公司物管费从2006年至今一直保持在每平米1.3元。现在人工成本在不断上涨,以保安、保洁人员为例,小区共有29人,11个保安、9个保洁、3个电工、2个物管员、2个绿化、1个会计出纳、1个搬运工。3年以前,月工资在600元左右,现在已上涨至1100-1300元左右,物管公司还要为员工交纳“三金”,仅仅这一块,每年都要支付75万余元。公司决定将物管费上调到每平米1.8元,也只能持平。

事实上,除了人工成本的大幅上涨外,王经理还说道,小区的监控、电梯维护、物业办公费用、清洁用品增加等等费用的上涨同样导致公司难以维持经营。随后,记者在该公司经营核算表上看到,公司全年总收入97万余元,11项支出共计135万余元,全年亏损37万余元。

事后,王经理还表示,近年来政府颁布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贵阳小区物管收费标准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已经放宽为市场化。由于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所以在欲提高物管费失败的情况下,公司只能选择退出该小区,贴出情况通报告示,也是希望能引起业主的重视,让业主在公司退出小区前尽快选出业主委员会进行接管。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会在近期开一次公示会,并将公司经营核算表明细列出粘贴在楼道处以让业主一目了然。

物价部门:上调物管费须征得业主同意

那么,物管公司欲上调物管费用,是否仍需要向物价部门申报审批?记者致电贵阳市物价局进行了采访。据贵阳市物价局房管处工作人员介绍,除保障性住房外,去年开始,贵阳商品住宅小区物管费的调整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也不必经过物价部门核定,但小区物管费的调整并不是物管公司单方说了算,必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有理有据的进行适当调整。

最后,工作人员还表示,不管哪家物业公司欲调整物管费,首先要通过公示方式,向业主说明物管费价格调整的原因,拟调价格的测算依据;其次,调整物管费还要经业主委员会或者1/2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物管费调整方案才能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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