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也要“计划生育”
半夜回家,到地下的非机动车库停放自行车,看见一辆摩托车的庞大体格“霸占”了原是我停车的位置。想起《城市开发》编辑前两天向我约有关“停车难”稿件的事情,“这也算是抢车位了吧。”我自嘲一句,歪过车头,将自行车靠在墙角与摩托车之间的狭小部位。
停车难,是一个社会性难题,甚至难讲通过多少年或谁的努力,就能改变现状。我觉得,即使在小区微观与城市宏观均有科学的设计规划、规范建设,并落实执行具体措施,也只能缓解停车矛盾,无法彻底解决它。
不过,矛盾只要协调有序,风险只要管理可控,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忧。我的解题思路主要来源于工作,因为接触到基层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的实践。他们做了许多实在的工作,也尝试了不少方法,积累了一些经验。在此尤其要感谢上海市黄兴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郑安平和他的工作团队,其探索之路颇具创造性,让我受益良多。
具体分析小区停车问题,它是人行与车流的矛盾,是车位与绿化的矛盾,是适宜人居与适宜用车的矛盾,也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由于人类自身欲望和经济发展是无限的,而我们的环境,社区的容量,规划的预见性,改造的可能性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不可能容让车的无限制发展,必定要逐步控制人类经济欲望的膨胀。
当面临停车难的问题,我们第一要务是要搞好车的“计划生育”,多角度发力,限制车辆的增长。
绿地寸步不让,但可适当调整
例如黄兴花园,这个纯商品房小区有1800余户业主,21世纪初开发商按照40%的比例建车库和车位,五年以后车位容量即开始显现不足,夜间争抢车位,高峰车流交错的情况曾经愈演愈烈。这种情况在各类小区均有体现,规划的预见程度一般都在五年左右。
许多业委会考虑到这一点,并不会一味地退让土地,供车辆停放,而是不同程度地采取护绿措施。“绿地没有碍着你的车,而是车一直碍着绿地。”郑安平如是说。
在绿地面积、绿化层次、品种多样性方面,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通盘考虑,坚决不退让,否则将助长车辆的无序增长。同时,尽可能拓宽小区内主干道,抬高两侧石阶,一来保障车流顺利(尤其是特种车辆),二来增加停车空间,三来控制占绿停车现象。而那些因道路拓宽而“割掉”的绿化,应当补种在其他更需要的地方。
设置道闸门禁,严格管理车流
总体来看,商品房小区应当设置道闸门禁系统,采取封闭式管理。这不仅能改善治安环境,也提高了小区公共收益,同时便于控制车流。
不仅要设置道闸门禁,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小区内车流严格管理,设计行车方向、停车部位以及进出口。在无法双向通行的小区,也可以采取单向通行的方式,缓解车流对冲的状况。
但这里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理措施难以落实。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了完美的方案,即使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以后,面对不遵守规矩的业主,仍难产生效果。有的小区,已经实施单向通行,但某一区域业主为自己“方便”而逆向行驶,造成对冲和堵塞。有的小区,禁止业主停放7座以上面包车,但仍有业主不管不顾,把“大家伙”随便停放,占用了部分通行道路。有的小区,刚刚安装道闸门禁系统,却有业主不爱用电子门牌,执意要门岗保安开闸放人,否则车子停在门前一锁,拍屁股走人。这时候光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委会仍无济于事,也要发动社区其他力量,如居委会、业主代表和楼组长,形成志愿者队伍,发动群众,让业主沟通业主,居民协调居民。
我在工作中看到,硬件与软件的管理措施确实好,但在有的小区能收到实效,而另一些小区却只能失败收场。不同的原因在三点:一是业委会是否够坚决;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能否管理好,适当增派人员;三是能否发动基层社区力量:居委会、业主代表和楼组长、其他志愿者。
与周边商务区域协调资源
住宅区域与商务区域协调车位资源,这确实是一个可以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但两者契合的难度较高,现阶段应当做一些基础性工作。
商务区域根据物业经营类型的不同,停车数量区间有两种:(1)商务办公楼,工作日8:00至17:00时为高峰区间,工作日17:00至21:00时次之,休假日和每日的21:00至8:00时为空闲区间;(2)商厦大卖场,休假日10:00至22:00时为高峰区间,工作日17:00至22:00时次之,每日的22:00至10:00时和工作日10:00至17:00为空闲区间。
可见商厦大卖场类型的物业很难适应与周边住宅区域协调车位资源。而且商务办公楼和商厦大卖场在商务区域本就是复合建设的,因此,在双方停车数量区间效应互相抵消的前提下,无法在某个较长区间提供较大规模的车位供周边住宅区域的车主停放。反过来对业主而言,如果要错峰借用周边商务区域车位,肯定要面临较多时间限制,远不如在小区里挤车位“方便”。
当然协调车位资源是城市管理者应当采纳的好方法。政府从宏观领域能否提供扶持和补助,将举措细化并落实,我们拭目以待。
停车收费差异化
小区内车位主要分为固定和零时两种,固定车位包括室内车位和露天车位,使用临时车位和部分固定车位需要支付车位租金,补充本小区公共收益,而使用另一部分固定车位则需支付物业管理费。
既然车主占用小区资源,那就应当从车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两个方面支持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与更新。尤其是那些购买两辆车以上的业主,应当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可以就停车费调整的提案征求全体业主意见,例如将车位租金上调,第二辆车位费翻倍,第三辆再翻倍,以此类推,增加用车负担,控制车辆总数。
作者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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