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堵路到“散步”:业主理性维权的新趋向
对话与“散步”:业主的理性维权
不断加速的住房私有化改革和房价的飙升,使住宅成为城市居民财产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围绕住房利益而出现的业主维权行动从2000年以来不断加剧。最初业主维权主要集中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业主委员会等之间的冲突,采取的手段往往比较激进,如上街堵路、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甚至打砸等暴力方式。相比之下,从2005年以来,围绕市政工程和环境问题而出现的深圳西部通道事件、厦门PX事件乃至上海磁悬浮事件,业主采取的对话、散步、购物等维权手段要理性得多,越来越明显的迹象显示这些城市有房者阶层的维权行动正走向理性维权的阶段。
上海磁悬浮厦门PX(PX即二甲苯,一种有机化工原料)事件源于厦门大学赵玉芬院士所发起的一份政协提案。2007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赵玉芬联合105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建议该项目迁址的提案,由此引发了厦门市民对该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关注。随后6月1日—2日,许多业主先后进行了两次“集体散步”,参加者达到万人以上。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工程环境影响得到重新评估。2007年12月13日—14日两次座谈会上,新的环评报告被提交给由市民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政府官员和环评报告方共同讨论。最后绝大多数与会市民代表反对该项目。理性和平的散步行动和对话协商最终迫使PX工程迁至别处,业主维权行动取得了成功。
理性和平的散步行动和对话协商最终迫使PX工程迁至别处,厦门恢复往日的宁静。也许是受到厦门PX事件的启发,在2008年年初围绕上海磁悬浮建设项目,工程周边的小区业主也采取了“散步”行动来维权。由于担心磁悬浮可能带来的磁场辐射和噪音污染,在磁悬浮建设方案意见征求阶段,沿线居民近千人于2008年元月12日上街“散步”到人民广场。13日许多业主又自发前往南京路步行街集体“购物”。温和的“散步”和“购物”最终也迫使政府暂时搁置了该工程的建设。
早在这两个事件之前,深圳“西部通道事件”也表明业主维权朝向理性化方向的发展。西部通道侧接线工程,是连接香港的西部通道的辅助工程。该工程2003年公布方案为全线高架桥。由于担心噪音尾气污染以及影响城市景观,该方案引起沿线居民与地方政府的集体恐慌,最后以区人大代表提案的方式否决了这一方案。2005年修改后的方案,采取全线地下方案,区政府撤出反对者行列,通道工程两个排气口周边居民成为维权最积极的参与者。作为沿线居民之一,两位技术专家钱先生和施先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工程环评报告提出质疑。为了证实自己的看法,他们又邀请了北京专家加入评估并得到确认。作为博弈的另一方,政府也召集了一批专家学者,先后举行了20多次协商对话会,与业主就环评报告进行辩论。尽管西部通道事件的前后也出现少量的维权业主采取了游行、上访,甚至法律诉讼行为,但是对话和协商成为西部通道业主维权的主要形式,从而也使这一事件最终得以妥善的解决。
理性缘何而来?
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里曾经指出,一个人可以很快忘记父亲的死亡,却难以忘记财产的丧失。对于这些感受到“利益受损”的业主们而言,为什么变得温和与理性,放弃了原先的激进行动呢?
出现这一趋向的可能原因在于:
第一、弱者的武器。这几个事件的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围绕环境保护问题而引发的维权行动,维权的对象是政府,而非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或者业委会。前者是掌握着公共权力,并具有强大的政治与法律权威。面对着这样一个庞大的“利维坦”(编者注:“利维坦”是《圣经》中提到的巨大怪兽,乃水族中至高无上之物),处于分散的、弱势地位的业主们所使用的“武器”只能是通过“集体散步”、“一起购物”的方式来扩大声势,以期引起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直至上级政府的关注,进而给地方政府以压力,改变工程建设方案。
第二、集体行动的逻辑。几乎所有的维权行动都证实了一个基本的逻辑——维权的结果最终往往是“受惠的多数与倒霉的少数”。维权最为积极的人不是被以各种名义受到政府的打压之外,就是被排斥到维权成果的分享之外。他们付出的最多,得到的却往往最少。维权的“果实”被事件的一般参与者,甚至搭便车的人所分享。所以在越来越多的维权事件中,我们发现一个普遍的现象是,不管是“散步”还是“购物”,所有的集体行动看起来都是“群龙无首”。几乎所有这些行动都是通过网络,或者短信发起,发起人不甚明显,甚至“散步”和“购物”看起来都是随机的。缺乏强有力的组织者,使维权行动的激烈程度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第三、专业人士的介入。上述三个事件中,有两个事件有专业人士加入业主维权行动,他们比较温和、中庸,并且善于与政府协商对话,从而使维权行动保持在法律的框架内。西部通道事件的关键在于项目的环评报告,最先对排气口方案提出疑义的钱、施两位业主代表,都是退休的高级工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他们甚至可以使用笔算的方式推翻由专门机构所作的环评报告。自从他们加入维权行动后,环评报告就成为维权行动的目标和焦点,从而使维权行动进入协商对话的轨道。
厦门PX事件的关键人物之一是厦门大学赵玉芬院士。她除了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知识外,还具有体制内的身份——政协委员。她选择通过体制内的途径进行表达,以院士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头衔,先后向政府多次提案,从而使事件成为体制内的“协商政治”。在维权事件的始终,也可以看出她的维权技巧,即她“并不反对PX项目,而是认为它应该迁址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她甚至向市政府提出了两个迁址的建议:一个是湄洲湾,一个是漳州漳浦的古雷半岛。政府最终采纳了她的后一个建议。而当维权事件成功后,她也悄然退出。
第四、中间阶层的维权行动。研究显示,教育、职业乃至社会地位等因素与维权行动方式的选择具有相关性。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越高,维权行动上就越温和。在当前高房价的背景下,能够购买住宅的居民都是收入中等乃至较高的人,我们也可以大体上将这些人看成中产阶级的一部分。他们大都具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处于社会的中间阶层。这样一种职业、收入乃至社会背景决定了他们行动的温和理性特征。虽然他们对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丝毫不次于群体性事件中的农民,但是他们更希望采取合法的、制度内的途径解决问题。这也就决定了他们宁愿选择“散步”、“购物”等理性的维权方式。他们的目标显然不是为了与政府对抗,而是引起政府对问题的关注和对他们的同情,进而妥善地解决问题。
不断上升的业主维权事件正对社会和谐乃至政治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面对业主维权朝向理性化方向的发展,政府应当积极引导,科学决策,采取协商对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最大限度地保护业主利益。
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离不开地方政府与维权业主在既有制度框架和法律规范基础上的谈判、协商与合作。一方面维权业主必须在制度框架内,援引党和政府的文件精神,围绕正当性议题来维权。同时在既有的政治空间内,维权行动应当限于有限的地域范围和有限的经济目标,任何维权行动之间的联合,以及所进行的政治参与行动如竞选人大代表,都会将事件升级到政治层面,使正义性的维权行动失去其最初的合法性,并将招致地方政府为“社会稳定”而采取的执法行动。同样,地方政府也应当正视城市居民利益觉醒的现实,承认业主围绕住宅权益而进行的合法维权行动的合理性,要在法治的轨道内与业主协商、谈判,真正实现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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