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东:占有还是生存
近年以来,物业管理的困境来自于某种幻梦的破灭:就象马歇尔“失去中国”一样,物业管理者已经“失去了社区”。曾几何时,中国物业管理行业20年所走过的每一个步伐,我们都试图去找寻“历史功绩”,归纳出所谓的“先进模式”,但是颠覆性的后果,却是当今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主权不容谈判”的冷冰冰的现实!这使一切以“管理者”自居和以“服务者”求存的物业管理企业都曾有那么点手足无措。
然后,现实的风险仍在加剧:行业人才的流失、上涨的员工成本、一路走低的管理费标准、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受限、开发商鸵鸟式的失语、业主维权越来越“专业”……,管理团队一旦缺乏足够的攻击力和承受力,很快就象被秋风扫落叶一般被席卷而去。而风雨飘摇的环境又挤压着物业管理者的个性近乎破碎,来源于职业深处的困惑仍对我们的信念和信心进行着冲击。
就此而言,假使物业管理在微观的个案上都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但是本行业仍有一些根本性的东西需要去加以改变,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占有与生存的文化背景
比较通行的观点,就是物业管理行业仍在复制传销、股市、药市中介等其它行业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富转移过程,即信息经济学中描述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现象,或者说“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当前围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去留的斗争成为了利益驱动下的社区冲突的最高表现形式,既然大家都知道利益已然受损,那么选择何种方式才能对自己更有利?就是这种“囚徒困境”的博弈使人们变得相互仇视和冷漠,而社区也常常充斥着纷争和混乱。
笔者认为:当前这一行业所面临的根本性冲突来自于全社会“生存”观念和“占有”观念的裂变。“占有”的观念源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马克思说:“你占有得越多,你异化的自我也就越大”),其特点在于“获取”,生存的观念则在于“体验”;后者是创造性的范畴,发展与活力是其中的本质,正如弗罗姆所说:“重占有的人依赖于他所有的东西,而重生存的人则相信他的存在这一事实。”
弗罗姆这里提出的“生存”概念,是指个人行为与人性的和谐一致,而占有则意味着其中的物化、扭曲与变质。中国自古以来的安贫乐道,推己及人,天人合一的思想,即是对“生存”观念的最佳阐述。《中庸》中头一句话:“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国思想以儒、道家为主流,两者分歧极多,而走向一致的却在于理想中的“率性”、“生存”概念,儒家以为“乐天知命”,“允出兹在兹”,“永言配命,自求多福。”,道家讲求“清静自正”、“无为自化”,其中对“占有”的反感与对自然和谐的追求,都是极其明显的。
而相对应的西方文化,无论是基督的教义,还是对私有制的肯定和歌颂,其实都印证了“占有”式的主流思想,最经典的说明来自于弗洛伊德的“泛性类”的占有理论,即任何一个小孩出生的时候,就是受“占有”欲望支配着的,第一阶段的表现是“吞咽”,故称为那个时期为“口舌期”;第二阶段则称为“肛门期”,在2—3岁开始学习抑制排便,而小孩从这种感觉中获取快感;第三阶段即5岁以后则到了“性成熟期”,这时的儿童会对父母中的异性表现出好感,而对另一方采取敌视态度,——这三个时期如果父母控制、引导得不好,则易形成过度贪婪、吝啬或者其它的变态性格。
占有式的居住
在此,我们作一个非常不恰当的类比,就是物业管理项目其实也都是“三阶段”,即“接管验收入住”阶段、“装修管理”阶段和“正常管理期”阶段,(另一说是“早期介入阶段”、“前期管理阶段”和“正常期管理阶段”)。就经典的深圳物管模式而言,这三阶段都涉及到大量对业主“占有”观念的遏制,第一阶段业主要签署好几个合同和详细地填写资料,在办理入住时物业会投入全公司的人力物力,就《公约》和《合同》对业主逐个逐款进行解释说明;而装修管理阶段是冲突最剧烈的,房管员每天要巡视覆盖所有的分管装修户,进行跟踪、检查、记录,上级进行抽检,装修完了物业还要验收合格才能退还押金;到正常管理期,首先要进行楼长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深圳莲花二村最初召开业主大会时给业主的函的标题就是:行使您的权利,履行您的义务。通过这三阶段的环节控制可以暴露出社区大部分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也让业主进而明了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但现在呢?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单个业主的讨价还价能力不断提高,“财产”、“产权”、“所有权”这一类观念开始全民普及,而许多楼盘的接管、入住、装修管理却成了走过场,业主们的“占有”行为首先从业主自己房屋的结构、外观,自己的门口和楼道开始,然后再波及到公共道路和绿地;基于投机目的而购房的一些业主,很难在管理要求和管理成本方面达成基本的配合;部分人把房子出租在小区里开公司而导致的保安、保洁和电梯成本和资源配置出现变化和安全隐患,更使大量的业主积压着不满,——而物业公司用各种各样的理由规避眼前的危险和冲突,就象蚕躲进蚕茧之中。但这些绝非是物业管理者的胸怀博大或者明智审慎,而是出于息事宁人的私利,部分的“业主维权”也步入了歧途,“维权”的本来目的是消除别人给予自己的不公平待遇,但是许多维权的过程和结果都在大量创设着新的不公平,这样的社区理念和行为模式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只能是欺软怕硬,同时也使物业管理这个行业很难留人,有一次和一个业主谈话时他回忆起最初进来的时候保安员一个个英姿飒爽,举手投足干净利落,现在怎么个个点头哈腰不敢管事?“那些好的都到哪里去了?”“好的都被业主打走了,现在的是业主们自己培养出来的。”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前者是人格的独立,后者是人性的自由,这种“生存”观念是一个和谐社区的基础和精义所在。动不动口口声声“物业公司是我们养的,物业公司是为我们服务的,不满意就让他们走”,这样的业主在物业人眼里,早已失掉了作为一名业主的资格,他可能具有一定的财产,但还缺乏与财产相对应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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