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的业主错怪物业:房屋质量、盗窃等3种情况

物业之家 2014-04-21 09:57

记者获悉,常州仲裁委每年处理的近30件物业纠纷仲裁及700件左右的调解案件中,基本都是物业公司向业主追讨物业费,其中95%的业主都错把其他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加到物业公司身上。

据介绍,业主错怪物业,主要有3种情况——

一是房屋质量问题。一小区业主唐某的房屋存在阳台大面积龟裂以及漏水等问题,曾发函至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让物业公司联系维修事项,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故拒交物业费。仲裁结果是,房屋质量问题依法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而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服务费。

二是相邻关系问题。业主张某由于不堪楼上租户打扰,多次要求物业与楼上业主沟通,物业曾试图找业主和租户,均未果,张某于是以物业未尽责任为由拒交物业费。仲裁委认为,处理相邻关系并非物业服务范围,业主可向法院起诉。

三是盗窃导致财产受损等其他情况。业主王某电瓶车在小区被盗,但王某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物业也履行了必要的巡逻职责,故而王某没有理由责怪物业未管理好车辆。

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张翔说,个别业主如果确实有证据表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业主刘某拒交物业管理费,理由是楼上业主乱扔垃圾在大厦门楼顶部,影响自己生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未能得到解决。物业在调解过程中承认过错,主动表示该业主可减少缴费,刘某于是按物业管理费的70%向物业交纳费用。

如果小区物业公司严重违反合约,造成大部分业主不满意,该如何通过合法手段有效解决问题呢?

张翔介绍了一个案例——

该案中,因为合同明确约定了服务的内容及质量标准,并说明如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则业主委员会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事实上,物业公司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并逾期未整改的情况,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代表大会并通过决议:解除与物业公司的合同。

物业公司对该决定不履行,业委会诉致常州仲裁委,仲裁委对该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支持,并要求物业公司在工作交接之后才能撤场。但也要求业委会缴纳好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

张翔说,大部分业主权益受到物业公司侵害,可通过业委会来表达诉求,以群体来和物业公司进行对话,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可以通过更换物业公司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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