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应该尽快步入正轨
山东省梁山县物价局 王美
一直以来,物业服务收费都是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等级等成为业主与物业争论的焦点。根据近几年市民反映的情况,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物业企业缺乏从业资质。买房前,大部分业主会忽略物业,开发商通常自行委托物业进入管理,业主没有选择权,大部分委托的物业没有从业资质,给以后的物业服务质量埋下隐患。
二是物业收费标准普遍偏高。交房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及收费标准也是物业自行决定,不签合同就不交钥匙,业主为了拿到钥匙只能费用照交。实际上,物业服务鲜有达标,普遍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现象。由于前期入住率低,尚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掏钱得不到应有的服务,因此业主与物业矛盾加剧。
三是不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不公示,业主对所交物业费的使用情况不了解,另外收费项目合不合理不清楚。实际生活中,物业不乏存在重复收费的现象,比如电梯电费,车位照明费等项目,本应在物业费中包含。
客观的说,现在的物业服务企业仍然十分不正规,物业服务本来应该是一个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政府应该像对待经济适用房一样,本着保本微利、服务群众的原则监管物业,但现实情况却令广大业主心塞。
因此建议: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是根源。没有资质的物业一律清除出去,可以请大型物业公司或政府委托相关部门成立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物业小区,不但可以降低成本,还可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其次,明确物业的性质。物业服务就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工程,不是一个暴利行业,应该合理引导,加强监管,明确其保本微利的性质,如此市民生活才能更加幸福,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物业服务企业步入正轨是广大市民翘首期待的问题,和农村、农民问题一样是民生问题,期待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力度治理,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或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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