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书范文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书范文
招标人:z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项目:z市z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物业小区简介。
z市z住宅小区坐落于z市蓬江区星河花园南侧,为封闭式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地块四至范围:东:空置地,南:空置地,西:星河路,北:星河花园。小区总用地面积 22988.6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298平方米。本项目的综合容积率2.71;绿化率 34.9%;绿化面积约4900平方米。
(二)房屋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房屋11幢,住房880套,建筑面积50041.12平方米。其中:
1、廉租住房共9幢,每幢楼高11层,住房640套,建筑面积33694.92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
2、经济适用住房(含人才公寓)2幢,每幢楼高16层,住房240套,建筑面积16346.2平方米, 其中1幢单套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1幢单套建筑面积70-100平方米。
本项目共有车库3个,建筑面积7842.92平方米,共有小车位116个,摩托车位816个。其中:
1、z4号D101车库一个(z3幢、4幢、5幢、8幢、9幢地下负一层), 建筑面积4721.30平方米,小车位100个,摩托车位385个。
2、z5号D101车库一个(z10幢、11幢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1710.80平方米,摩托车位431个。
3、z6幢、7幢地下负一层车库(因车库兼人防设施,按规定不编订门牌号),建筑面积1410.80平方米,小车位16个。
本项目共有商铺21卡(星河路11号9卡、13号5卡、15号5卡、5幢之一102及5幢之二102各1卡),建筑面积1304.63平方。
(三)主要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
1、架空层两处:z1-2幢首层,建筑面积522.81平方米;z6-7幢首层,建筑面积985.64平方米。
2、消防泵房1间:z7幢地下负一层,内设4台水泵(其中:供小区各楼层消防栓用水2台,供小区地下车库喷淋用水2台)。
3、发电机房1间:z7幢地下负一层,配备250千瓦发电机1台。另在首层架空层建有配电房1间。
4、电梯19台:住宅电梯17台、消防电梯2台。
5、出入口两个:主出入口1个,次出入口1个(平时关闭)。
6、智能监控系统一套:含单元主门口机17个,对讲副门口机14个,户机880个(非可视),防盗报警器15点,闭路视镜器10点,电梯内闭路视镜器19点,智能卡每户4个,共3520个。
7、公共照明:区内路灯35盏,60W/盏;地下车库照明光管213支,36W/支,应急灯87盏;每幢楼层照明光管223支,应急灯190盏。
8、 物业服务用房1间:z4之二幢102,建筑面积110.60平方米
9、门卫室1间: 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四)移交相关部门管理设施情况。
z小区内需要移交的设施,在移交后由接管单位负责一切运营费用(包含水电费、设备更新维修费、房屋维修费等)。
1、社区管理用房1间:z4幢之一102,建筑面积124.80平方米(移交环市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
2、高压配电房1间:z小区7幢首层 (移交蓬江供电局管理使用)。
3、二次加压供水水池及泵房1间: z1号,建筑面积93.80平方米(移交市自来水公司管理使用)。
4、垃圾中转站1间: z3号,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移交蓬江环卫局管理使用)。
5、公共厕所1间:星河路11号101,建筑面积75.20平方米(移交蓬江环卫局管理使用)。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最高限价每月0.8元/平方米 。本标准未含楼宇电梯电费,楼宇电梯电费由各户按建筑面积另行分摊;
2、商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最高限价每月0.64元/平方米;
3、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车位出租租金收入的20%计算。拟定车位租金:小车位200元/月/个,摩托车位25元/月/个,单车位5元/月/个(具体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1、物业服务费共分两部分,其中物业服务费0.6元/平方米部分和楼宇电梯电费分摊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使用人直接收取,与招标人无关;物业服务费超出0.6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招标人收取。
2、车位由仓后房管所(房屋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和管理,并按出租租金收入的20%支付物业管理费。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保洁服务;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6、供水 、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7、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8、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9、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行为管理。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按《z市z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2、本项目不得将物业服务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的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物业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编制,要求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管理服务目标和措施。
要求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能化硬件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小区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小区(项目)经理、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等各岗位人员的拟配数量和技术职称要求。
4、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管理设施的配置。
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计划、办公经费的投入预算、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
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预案
按照本物业的使用性质,分项计算出本项目范围内住宅和非住宅等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以及各项管理费用支出计划与数额。
6、物业管理服务承诺。
(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管理标准与完好率承诺;
(2)房屋零星小修、急修质量标准和保质期承诺;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和回访验收率承诺;
(4)电梯、水泵等大型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标准和完好率承诺;
(5)小区道路、小区绿化、住宅楼道、楼梯、门厅及非住宅物业场所等公共部位24小时内保洁次数与洁净程度承诺;
(6)小区道路、路灯、草坪及住宅内楼道公共灯具设备完好率和亮灯率承诺;
(7)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建筑、地下停车库内消防设施管护措施与承诺;
(8)小区道路管护措施和完好率承诺;
(9)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管护标准措施和苗木成活率承诺;
(10)管理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及时率承诺;
(11)业主及使用人对管理服务满意度及对满意度测评方法的承诺;
7、物业的维修养护管理,保洁、保安、护绿工作的实施方案。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措施;
(2)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措施;
(3)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及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险等,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
(4)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度的措施;
(5)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24小时值勤,巡视重点部位24小时监控的岗位责任描述;
(6)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及其他附属设施)按季节维护、保养项目和措施;
8、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1)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2)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净化池等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3)电梯突然停运或机电故障的应急措施;
(4)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
9、丰富社区文化,加强业主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
10、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三)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书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范围内报价,超过的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的订装和包装要求。
订装要求:
投标文件须打印(按要求提交复印件材料除外),并将所有提交的材料订装成册。
1、封面:必须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通迅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管理服务目标和措施、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管理服务人员配置等投标文件内容。
包装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独立密封包装。2、包装袋封面上必须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通迅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必须在封口的骑缝处加盖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9日上午9:0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住建大厦二楼住房保障科,地址:江海一路83号,联系电话:3831626,联系人:李先生。
3、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送交招标人。,招标人不接受邮递、网络等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定于2012年2月3日上午9时约请投标人在项目现场集中后,共同踏勘招标物业并现场答疑。
六、评审。
(一)评标时间:2012年2月10日。
(二)评审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采用综合条件评审方式进行,由招标人成立本次招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进行监督。标评审小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房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法规科和市物业管理协会派人组成。
(三)中标人的拟定。
由评审小组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承诺,企业信誉情况等进行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拟定中标人,得票最高者为拟定中标人,得票最高者为2名以上的,在最高相同票数的投票人中重新投票,直至产生1名最高票者止。
(四)公示和中标人的确定。
1、招标人将评审结果的拟定中人,在招标人公告栏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实质性异议的,拟定中人将被确定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2、若公示期间对评结果提出异议的,应书面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提交,并由纪检组组织核查后,将核查结果答复异议人。纪检组联系电话:z,联系人:z先生。
七、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期限为3年。
2、投标人将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与中标人签订《z市z物业服务合同》。
3、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投标人签订《z市z物业服务合同》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
资格,按投票结果由高至低依次替补产生。八、其他事项说明。
1、招标投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2、评标原则:质量优良、收费合理、行为规范、信誉良好、服务等级等条件进行比选。
3、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4、投标人根据《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5、投标人应表明对招标人在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规定和要求表示理解;应表明投标书连同招标者的书面中标通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