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发票,收据等票据管理办法

物业百晓生 2011-09-21 08:30:00

一、为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本办法所指票据包括支票、发票、收据及停车卡、游泳卡、游泳票、网球场使用票等有价票据。

四、支票管理

1、公司的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并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严禁开出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

2、市内结算一般采用支票形式。领用现金支票必须按《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办理。

3、从银行领用的空白支票由出纳保管,坚持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

4、各部门领用支票应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交主管副总批准后,由总经理审批,再由财务经理审核后交出纳开具支票。

5、签发支票应按顺序编号,写明收款单位名称、开票日期、款项用途和金额。大小写金额要符合要求,并盖有预留银行的印鉴。特殊情况需要空白支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出纳人员应写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的款项限额。为明确责任、防止意外,领用人必须要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6、作废的支票不准撕毁或丢失,注销后与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7、领用支票的业务部门要妥善保管好已领取的支票,不得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要在领用支票的5日内向财务部门结算,否则不予办理新的业务。

8、需要通过汇兑结算方式的业务,有关部门在款项划拨前除应执行本办法第4条第4小项规定的手续,还应提供给财务部门有关的合同、协议、对方单位、详细地址、账号、开户银行等有关资料。

9、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日逐项登记,并在每日终了结出发生额和结存额,与有关帐、证、表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五、发票、收据及其他有价票据管理

1、与收费有关的所有票据均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票据登记簿,将各种发票、收据及其他有价票据的数量、起讫号码依次进行登记,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如发现自购票据收取费用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2、各经营单位收费员领用空白票据前,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并在票据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3、发票、收据每次限领一本,再次领用票据时,须将已用完的收据存根交保管人员核销,留待以后备查。

4、停车发票根据车流量限额领用,每周一领;停车卡每月一领;游泳池、网球场的票据根据营业额每三天领一次,领前要求把旧帐结清。

5、票据使用部门不得将票据带往工作单位以外、不得转借、赠送和买卖、不行弄虚作假、开据实物与票面不符的收据,作废的收据要加盖“作废”戳记,各联要连同存根一起保管,不得撕毁、丢失。

6、收费员应将当日所收款项连同单据一起上缴财务部入帐,由财部门出具的票据应由会计主管开据,出纳员据此核对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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