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巡检规程

Pm86.Com 2009-11-21 11:30:56

1.目的

不断完善工作规程,提前发现隐患及不合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软件园项目辖区内公共区域、机房站点、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标识及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等巡查。

3.职责

保安部重点负责消防、安全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日常工作的巡查。

4.工作程序

4.1 针对保安部工作及岗位的特点,由保安部主管制定出巡查的周期及范围。

4.2 巡查人按要求及时、高效、准确地做好巡查工作,记录发现的问题,巡查工作结束后,立即安排跟进落实。若情况特殊,可暂时中断巡查工作,待事件解决后,再继续巡查。

4.3 工作结束后,要立即填写《巡检记录单》,每周一由队长汇总后,报保安部主管审核签字确认。

4.4 各部门每月将《巡检记录单》进行汇总,上报项目经理。

5.标识管理

5.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标识的保管。

5.2 各部门负责必要的记录,实现可追溯性。

5.3 项目管理中心日常管理的标识

工作服和工作牌、辖区内道路标识、交通标识、停车场标识、设备运行状态标识、基础设施标识等服务类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5.4 控制要求

5.4.1保安部需与工程部配合做好消防设备、设施,交通及车场等相关标识的日常管理工作。

5.4.2各部门填写的记录应清楚、完整并妥善保存,以实现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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