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之家 2014-01-22 11:42:53

为规范管理,现就该车的使用、保管、维护等明确摩托车的使用及管理,延长摩托车使用寿命。作如下规定:

1、适用范围:服务中心安防部巡逻摩托车的管理。

2、摩托车只限于安防部巡查使用,严禁用做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

3、摩托车的使用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安防主管执行管理。

4、摩托车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使用时如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安防部主管汇报,严禁损坏后置之不理;

5、由安防部主管负责安排对摩托车进行维护,如有人为损坏,当事人需承担维修费用。

6、摩托车只允许在规定范围内行驶,严禁开出园区(特殊情况除外)。

7、使用摩托车者须有摩托车驾驶证,必须有一定的驾驶经验。

8、摩托车在园区内行驶时应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及超速行驶,巡逻过程中禁止鸣笛,最高速度不许超过10码。

9、摩托车外出加油时,必须指定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到附近的加油站加油,如有违反由当事人和管理部门领导负责。

10、摩托车每使用一个季度必须检查项:火花塞、离合线、刹车线、刹车片、轮胎、油门线、浮条、摩托车前后照明灯泡等,每行驶1000公里必须更换一次机油;。

11、该车钥匙综合部存放一套,交安防人员一套(可存放在门卫室)。安防人员交接班时,应对车辆作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告主管/领班。随车工具和物品由安防人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12、安防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车;增强防盗意识,负责车辆保管;加强日常检查维护、清洗保养,确保车辆整洁美观、高效安全;(填写每日清洁卫生记录表)。

13、使用人不得将该车开回家或作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车交由他人使用,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累计三次予以解聘(若交由他人使用,使用人一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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