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一、 为确保电梯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使用,电梯维护保养人员要认真做好,电梯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二、 保持电梯各部位的清洁,无积尘、油污,设备见本色
三、 油窗完好清晰,各部位不渗油、漏油(允许滴油部位不超标)。润滑部位油量充足,油路畅通,油位显示正常,油质符合规定要求。
四、 紧固部件稳固无松动、转动、滑动部位转动灵活。滑动流畅,动作准确、可靠,机构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晃动和冲击。噪声符合规定要求,机房间<80分贝。电梯厢内(运行时)<55分贝,自动门机构在开、关门过程中<60分贝。
五、 电梯控制回路和信号显示正常、准确,电梯厢内部装置和各层站按钮、指示灯、开关完好、指示正确、操作灵活可靠。
六、 电梯启动、加速、减速、停层运行平稳,无超重感和失重感及晃动;振动现象。乘坐舒适,其平层准确度能达到以下要求:梯速为1.0~2.0m/s的交、直流电梯≤15mm。
七、 电梯的超载装置、报警装置,通讯电话和电梯厢内照明、电风扇完好,可保证正常工作。
八、 维修保养人员操作前不能饮酒,操作中要头脑情形,精力集中,不做与电梯维修保养无关的事。
九、 维修保养电梯的电气设备时,电梯维修人员须持有当地有关部门核发的“电工证”。
十、 保养、检修时,应尽量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如电梯厢顶和底坑)同时作业。
十一、 维修作业时,严禁将安全高开关、安全钳开关等各种安全开关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封起来运行。
十二、 在保养检修引机时,应断开相应电源总开关。
十三、 进行维修保养时,应断开相应电源总开关。确需要带电作业时,应执行地区《电气安全工作流程》,并设有专人监护。在停电底电梯电源开关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的警示牌。
十四、 检修用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十五、 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原有线路,确需改动时,应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十六、 维修作业需用电焊、气焊、喷灯时,应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操作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
十七、 如检修保养时,需在机房操纵电梯,必须先关闭厅门、电梯门,切断门机回路后再进行。
十八、 电梯维修人员应按照电梯维保标准规定,做好日常电梯维护、检查及保养工作。